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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召开了全市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进一步推进了“1030”试点项目的实施。二是组织申报国家节能技改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组织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双氧水技改项目和浙江凯恩特各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联产二个项目申请国家节能技改财政奖励资金。三是推荐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绿色兽药及1万吨无公害预混合饲料项目等10个项目作为我市申报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推荐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等9个项目申报循环经济试点省示范基地(项目)。四是全面推进丽水CDM开发,重点组织小水电资源CDM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于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有效,龙泉市、缙云县被省循环办评为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县(市、区),松阳县工业园区、浙江金宏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凯森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单位(企业),市发改委被市节能办评为节能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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