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房改委[2006]02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市房改办审核通过的购房户名单和序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房改办同意,制订本次购房对象入围资格确定及选房顺序操作办法。
一、购房对象入围资格确定操作办法
本期限价商品住房共有142套,其中现役军人预留10套,197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预留10套,军转干预留5套,离休老干部预留1套,实际用于摇号分配的为116套。
1、按丽水日报已公告的名单及序号,从1—878号间(离休老干部、现役军人不在内),按入围人数占购房对象数的同一比例确定各批次人数,分五批摇号产生购房入围对象和替补购房户。
2、军转干在其序列未中号(入围)的对象,在预留的5套房中重新参加摇号确定入围资格。
3、197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在其序列未中号的对象,在预留的10套房中重新参加摇号确定入围资格。
4、现役军人、离休老干部不参加摇号确定入围资格,直接入围。
二、入围购房户选房顺序确定办法
1、将代表选房顺序的号码球1—142号放入选房顺序号码箱中,由入围购房户随机摸出一个号码球,其编号即为选房顺序号。
2、摇号产生10户现役军人,1—5批干部职工购房户各批次摸球的先后顺序。
3、按摇号产生的批次先后顺序分别进行各批次入围资格摇号,先摇出的入围者先摸球。
4、在上述程序结束后,摇号确定5户预留军转干,10户预留197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购房户摸球的先后顺序。
5、按摇出的摸球先后顺序分别进行原未入围的军转干和未入围的1971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购房户入围资格摇号,先摇出的入围者先摸球。
6、离休老干部最后批次摸球。
三、确定替补购房户替补序号
将1—10个号码球放进替补顺序号码箱中。在原1—5批中每批摇出规定的入围资格数量后,再摇出该批次规定数量的替补资格。按摇出的替补资格先后顺序摸号码球,其号码球编号即为替补号。
四、验证及登记
由监督人员,公证人员验证购房户的身份后,登记选房卡或替补卡号,并加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的印章。
五、选房
购房入围者于2006年9月3日上午8:30分前到浙江同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凭身份证和《选房卡》,按选房卡号码的选房先后顺序选房。
六、其它事项
①所有参加摇号的购房对象均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购房资格摇号卡,代理人应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购房资格摇号卡等原件进场。如获得入围资格须经验证后方可参加选房号或替补号摸球。
②因购房户缺席或入围后放弃选房,而多出的房源,由抽出的替补者按序号替补。
③摇号、摸球、选房卡编号等工作由招投标中心负责,验证、现场监督由纪检监察、房改办、公证处负责。
④选房登记等事项由房产公司负责。
⑤摇号时间为2006年9月2日下午1:00在市文艺会堂(万象山脚)准时开始。
⑥每户限一人进场参加,对号入座。
丽水市招标投中心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