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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发改委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重点检查。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各电网企业(包括多经、集体)、发电企业,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及有关代收费等单位,自2005年1月以来执行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重点检查电力、自来水、管道燃气、有线电视等单位在审批、装表(机)、开通、过户等环节的收费行为。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电网企业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以各种名目和手段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擅自提高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或以价外加价等方式变相提价;在电网改造过程中不执行国家的规定,自立名目收费等等违价行为。
(二)自来水、管道燃气、有线电视机构及有关代收费单位不按规定标准收费;在开户、装表(机)、开通、过户等环节不执行相关规定,提高标准收费和自立名目收费。
(三)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四)不按规定实行价格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
(五)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越权出台各类公用事业收费政策。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物价部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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