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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有关部门:
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已由丽重建〔2007〕1号文件印发,为做好项目主要形象进度计划对接工作,现将《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形象进度计划对接表》随文下发〔表格可从“丽水重点建设” 网站(http://jhw.lishui.gov.cn/zdjs/xzzx/)下载〕,请各单位抓紧填报后于2007年3月6日前报市重点办。要求:
1、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发改局汇总,市本级项目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包括预备项目),并同时附报电子稿。
2、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须与市发改委下发的《丽水市200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表》(丽发改投资〔2007〕27号)相衔接。
3、主要部位形象进度要详细描述,须具体写明计划完工、开工的月份或季度。
二○○七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