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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山海协作工程”深入实施,丽水市“山海协作”企业数量逐渐增多。自2002年我省“山海协作工程”实施以来,丽水市引进、投产了“山海协作”企业539家,实现到位利用市外资金60.06亿元。但是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普遍采取了抵押贷款的形式,而多数小企业固定资产少,往往满足不了抵押贷款的要求;采取企业间互相担保,组成连环担保链,不仅难度大,而且风险高。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无法提供有效担保是其主要原因。丽水市在全省首创联保贷款形式,着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
一、创新机制,构筑平台。2004年11月,在丽水市承办的全省“山海协作”系列活动上,省委习近平书记、省政府吕祖善省长亲自为促进会授牌,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凝聚力。丽水市依托市“山海协作”企业联合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联手莲都区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合行),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以“联保贷款”为核心机制的新型金融支持计划,并进行大胆的探索。目前促进会会员企业达198家,已有25家企业成立了5个担保组。担保组在促进会的指导下,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破解融资难题。
二、制定办法,加强合作。一是积极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开展对“山海协作”企业授信贷款。从2005年开始,工行丽水市分行连续两年分别对市“山海协作”企业、中小企业金融授信1.08亿元、27.6亿元。二是制定了联保贷款管理办法。由促进会为农合行推介企业,经银行考察合格后,市区范围符合农合行要求的山海协作企业5家以上形成联保组,共同出资设立风险基金,可申请获得风险基金5倍、期限为两年的无抵押贷款,同时可续约多期申请。三是降低小企业和微小企业融资门槛。促进会和农合行采取了较为灵活的方式,推出了“321指标”,即就业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成立担保组,每家企业可获得2年期限贷款、贷款额度100万元以上。
三、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一是建立授信管理制度。加强申请贷款企业的综合信息管理档案,实行客户经理制度;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对风险基实行专户管理;三是加强风险控制。对联保贷款流程进行监控,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四、稳步推进,分步实施。为确保联保贷款这种新的融资形式可操作性和长久性,促进会和农合行分阶段稳步推进这项工作。一是在模式设立阶段,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与金融机构多次探讨,从理论上探索联保贷款这种新融资方式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形成了基本框架。二是在实际操作实施阶段,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法,选取了5家企业作为第一组试点企业,该组企业于2006年6月28日共获得1000万元贷款。
五、扩大范围,逐步推开。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促进会和农合行一起,进一步推广这种新的贷款模式,并显现出较强的生命力。到去年底,共有5组25家山海协作企业获得无抵押贷款4200万元。今年初,进一步将联保贷款模式扩大到非山海协作企业,企业积极性非常高。目前又新增了5组25家企业参与。预计,这10组50家企业全部完成办理无抵押贷款业务后,可为企业解决近亿元的资金。银行方面对这项业务也有较高积极性,除了农合行已经开办此项业务外,建行、中行也有意开办此项业务,并已获得上级行批准,给予企业的贷款额度可扩大到500万元。
(综合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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