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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推进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探索
 

 

 

推进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抓手。去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各部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越是欠发达地区,越要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观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谋划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坚持市场配置与计划配置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按照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用发展的思路强化市场手段,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制度建设,用切实的措施强化监管体系,在更深层次、更大程度、更广领域实现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

一、进展情况

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根据市里的部署和要求,突出六大资源配置市场化:一是水电资源。召开了全市水电资源开发权出让工作汇报会,开展了水电资源开发权出让工作专项检查,查出违反文件规定期限的水电项目121个。遂昌县共公开出让水电资源开发项目27个,收取出让金3493万元。二是森林林木林地资源。召开了全市森林林木林地流转工作会议,开展了流转试点工作,积极推行森林林木林地资源配置市场化。龙泉市采取活立木竞标拍卖、经营权转让和活力木抵押等方式进行,共公开出让森林林木林地资源45宗,收取出让金849万元。三是土地矿产资源。积极推行土地整理开发权、矿业权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缙云县2003年以来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9个,完成项目4个。整理总面积3681.63公顷,建成标准农田2242.78公顷,新增有效耕地面积525.32公顷,为政府争取到折抵指标320.50公顷,增加财政有效资金1.82亿元。青田县将黄洋乡钼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1.78亿元。成交价3.02亿元,增资l.24亿元,是全省迄今为止采矿权出让的最高成交价。同时,深入推行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市本级、龙泉市、遂昌县等地还对工业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进行试点。四是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赴杭公务住宿出差定点采购,每年节约资金1000余万元。对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进行公开招租,对公车、小车特殊号牌等进行公开拍卖,对国有股权、国有资产处置进行公开出让。对公车保险进行公开采购。今年以来,市直企事业改制的4宗国有资产全部以公开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增资1489万元。青田县先后收回了广电局、法院和看守所房产、火车站广场店面等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或拍卖等。莲都区对国有资产股权实现公开拍卖变现。五是市政公用资源。积极推行城市公交特许经营权、户外广告经营权。环卫保洁权、设施管护权、绿化养护权、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道路养护权等公开投招标。六是中介服务资源。对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国有产权及政府特许经营权的公开出让、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事项进行公开选择。遂昌县成交价为1.28亿元的龙潭小区土地拍卖,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介拍卖机构,中介服务费仅为6800元。

自实施市场化配置以来,全市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水电资源开发权29项,收取出让金3531.4万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484宗,收取出让金117.5亿元,增资41.13亿元;土地整理项目55个,成交价6861.12万元,节约资金1617.27万元;矿业权32宗,收取出让金3.27亿元,增资1.34亿元;森林林木林地资源107宗,收取出让金3461.86万元;河道采砂权19宗,收取出让金622.4万元,增资222.8万元;市政公用资源48起,收取出让金7553.8万元,增资4487.7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资源66宗,收取出让金4472.43万元,增  资1486.83万元;中介服务资源78次,支付佣金467.39万元,节约资金541.81万元;其它资源99项,收取出让金66511.66万  元,增资或节约4563.33万元。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推进了廉政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基本做法

1、领导重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资源配置市场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意见》(丽委办[2005]82号),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实践,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快推进了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景宁县委常委会对河道采砂权、水电资源开发权市场化配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了具体管理办法。青田县长办公会议对国有资产资源配置市场化进行了多次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2、制度健全。市本级在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房产出租经营管理意见的通知》、《关于公开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对各项制度进行了深化细化具体化。云和县出台规范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制度17项,明确了市场化配置的资源种类、具体实施办法、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行为等。缙云县仅规范土地矿产资源配置方面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整理和垦造耕地工作的若干意见》等7项制度。

3、方法多样。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重点推进六大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其它资源配置市场化。青田、庆元等县对公共设施建设尝试了BO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运作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城市建设与财政资金匮乏的矛盾。云和县对垃圾拾荒权、房屋拆除残值、绿色果品基地灌溉工程等实施市场化配置。缙云县对职工疗养的14条旅游线路进行公开招投标,降低职工疗养费率4.55%,全年可节约职工疗养费用10余万元。

4、平台完善。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都建立了招管委、招管办、招投标中心三级组织机构,实现了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建立了招标投标中心,为资源配置市场化提供了平台。缙云县在人口1万以上的14个乡镇建立了招投标中心,龙泉、青田等县在条件较好的乡镇建立了乡镇把投标中心,其他县正在积极筹备。

5、监督有力。各地加强了对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的督促检查,逐步将各类资源配置纳入招投标中心统一公开交易。纪检监察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国有资源  配置市场化。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着力解决串标、挂靠等突出问题。缙云县查处了一起涉及41家企业围标的串标案。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了14起串标案件,涉及企业100家,挽回经济损失达1045.46万元。景宁县认真抓好水电资源配置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近期出台了3个规范性文件,收回了8座报批超期限的水电资源开发权。

三、主要问题

全市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地方、部门对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不需推行、不急推行、不想推行等错误的思想倾向。二是整体推进不够。一些地方缺乏从整体上去谋划和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没有制定引领性文件,而且县(市、区)之间、部门之间、领域之间推进也很不平衡。三是机制不够配套。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招投标市场管理体制等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一些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有待于总结推广,一些机构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平台建设尤其是乡镇招投标平台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推进。如森林林木林地资源方面,缺乏专业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又如,有的县招投标统一平台场地小、人员缺、项目进场少。四是监管有待加强。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缺乏一套严格的监督机制。一些项目出让后的监督未及时跟上,如土地公开出让后出让金的收取、规划的执行,房屋公开招租后合同的执行不够严格。一些分布在农村的国有资产监管不够得力,如粮食系统的粮站、因布局调整  闲置的学校资产等。串标围标、规避招标等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步对策

1、深化认识,广泛宣传资源配置市场化。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开展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性及其在  经济发展、惩防体系构建和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作用,提  高对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越是欠发达地区,资源配置越要市场化”的观念,坚决纠正和改变不想、不急、不愿推行资源配置市场化的不正确认识。近期,要认真做好“浙江·丽水资源配置市场化论坛”的有关筹备工作。通过举办论坛,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

2、科学规划,整体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一要整体谋划。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意见》,出台相关政策规定,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尤其是近期可市场化配置资源的范围、重点、措施等,有序开展资源配置市场化。二要突出重点。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市场等情况,确定重点,以点带面,稳步实施,整体推进。当前,重点是要全面推进六大资源配置市场化。二要凸现特点。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的特点扩大资源配置范围,在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中呈现自己的特色。

3、健全机制,规范操作资源配置市场化。一要深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为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创造条件。二要细化制度。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里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推进国有资源配置市场化的制度,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做到制度建设进程与市场化进程相适应。同时要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三要强化平台建设。要继续加强招投标平台建设,已经建立的要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招投标平台或分中心,没有条件建立的乡镇要把招投标事项管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资原配置市场化项目应进平台统一规范操作。要认真落  实《丽水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整合各部  门的评标专家库,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制度,严厉惩处串标、挂靠等行为。要一步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切实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

4、完善体系,严格监管资源配置市场化。要完善资源配置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监督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在继续加强事中监督的同时,加大对事前、事后的监督力度,对资源配置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出现监督盲点,及时查纠在资源配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介入,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加大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拒不执行资源配置市场化要求,破坏工作程序,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严肃处理,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的健康发展。

5、加强领导,切实保障资源配置市场化。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纪检监察监督,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出好主意,抓好协调,搞好监督,严肃纪律,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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