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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建立缙云县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体系。根据《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丽水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纲要》和《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组织制订了《缙云县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规划》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规划背景。主要阐述“十五”时期缙云县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和“十一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突破的体制障碍和矛盾;二是“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和县委县政府“三大”发展战略,以构建“四型缙云”为总要求,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指导思想,确定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市场取向、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多方联动的基本原则;三是“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四是保障措施。目前该《规划》(审议稿)已报由县领导审议。

二、建立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按照省、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缙云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载体,形成了横向联部门、纵向联乡镇的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二是建立改革实施意见发布制度。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制定和发布全县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明确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全县年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由县发改局负责制订,经县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三是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协调论证制度。建立广泛的沟通渠道,加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民主性。引进民主决策机制,对于重大改革方案,组织各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分析改革形势,交流改革经验,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建立改革工作分工负责、分类实施和督促检查制度。根据年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提出改革任务分解方案,由县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牵头实施,并进一步细化,落实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工作进度。对已经启动实施的改革事项,集中精力、认真实施,确保抓出成效;对条件已经成熟的改革事项,精心设计方案,加快启动,尽快实施;对条件尚不成熟但又必须实施的改革事项,通过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进入储备工作机制。县发改局着重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年中、年末分别汇总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向县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年度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列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五是建立改革信息交流制度。建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特别是建立改革工作联络员制度,并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县改革联席会议由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定期研究专项改革方案、政策建议和存在问题,布置阶段性工作。根据改革工作的阶段性要求,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改革工作经验,探讨推进改革工作的措施,形成部门之间互相沟通、互相协作的局面。建立改革经验宣传推广制度。定期召开改革工作座谈会、研讨会,加强改革经验交流。建立改革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将有关改革工作的成功经验,各有关部门的改革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及时编入《缙云发展和改革》印发,指导推进改革工作。

三、积极探索农村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加快推进缙云县在全国率先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和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缙云县相应成立了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的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县发改局担任县政策性农业和农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县发改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协调了民政、财政、公安、建设、人保、国土等单位就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进行研究讨论,深入乡镇进行摸底调研,对全县近年来的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制订了全县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协调成立了五个督查组,按照拟定的督促检查方案,分赴各乡镇,对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任务的按时完成。自2006年12月18日召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动员大会至2007年1月底,仅用40天时间,就完成了市定目标任务。共完成保费收缴计172.5万元,参保农户11.5万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3.1%。参保农户数在全市占到五分之一强。

5月18日,缙云县组织召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对2007年度工作进行了动员布置。按照省、县两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的试点工作,省、县两级政府制订的政策基本保持不变,缙云县继续以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为参保对象。为更好的做好今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二是为继续加强县政策性农险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排出参保大户的名单,分解到乡镇,做好落实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办公室作用,组织督查小组到各重点乡镇进行督促检查,并积极协调好各部门关系,掌握好农险进度和信息的上传下达。五是积极联系宣传媒体,充分发挥其舆论导向作用,利用06年度农险试点的典型案例,加强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强农民保险意识,提高参保积极性;六是做好调研工作,深入种养大户搞好调查研究,为省农业保险条款的完善提供意见、建议。

四、加快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一是领导重视,加强协调。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中心镇培育工程”的实施,明确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县农村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为“中心镇培育工程”的组织协调机构,各中心镇也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力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作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的发改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扎实组织“中心镇培育工程”的实施。二是深入调研,制定方案。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实施,结合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缙云县发改局深入各中心镇调研,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壶镇镇,原是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有了一定的经验和体会,提出了不少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为实施方案的制订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同时,与相关部门多次探讨研究体制理顺、放权支持等具体举措,统一思想,统一意见,形成合力。三是深化改革、拟定政策。充分权衡县、镇两级政府行政管理权限,做到能放则放,如组建镇国土资源所、镇建设管理所和城区监察大队、镇财税所等,支持中心镇的发展。另外还依法下放了部分投资项目和技改项目审批权限;实施规费优惠政策。按照分税制要求,明确部分税费的分成比例,明确了土地出让金除上交中央和省、市部分外,留县部分全部返还中心镇的倾斜政策;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充分考虑中心镇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从省里切块下达的用地指标中,向中心镇倾斜,专项用于中心镇发展;放宽户籍制度政策。凡在中心镇建成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教育、兵役、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同时还可享受生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优惠政策,以推动中心镇人口的集聚;加大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成立中心镇社会保障所,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四是规划指导,强化管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好中心镇的发展规划,使规划达到超前性、合理性和功能完备性,大力推进城市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城镇管理水平;五是突出重点,注重特色产业培育。按照明确功能定位,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的要求,抓好中心镇的特色产业培育。如壶镇镇是工业重镇,经济总量已名列全市乡镇前茅,缝纫机、带锯床、工刃具、棉纺织和建材金属是五大支柱产业。目前,已拥有省著名商标6件,省名牌产品2件,市著名商标9件,市名牌产品3件。五云镇则充分发挥其城关镇的优势,发展成为集政治、文化、教育中心为一体的商贸重镇,并努力整合国家4A级名胜风景区——仙都的旅游区位优势,发展旅游、餐饮一体的旅游经济,提升城市品位;六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搞好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投资公司,负责实施中心镇的城市化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中心镇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五、切实推进各项改革。一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省政府在2001年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又于2002年下发了《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直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提出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分类进行改革。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因其按企业改制方式进行,鉴于其复杂性,市政府同时又出台了《丽水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实施办法》。通过调研摸底,目前全县有事业编制7359个,实际人数7214人,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有231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50个(其中学校105个,其他45个);差额补贴事业单位57个(其中卫生44个,其他1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4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均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当中,但数量较少。考虑到需要转企改制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数量极少,拟待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基本就绪后,再研究确定是否需要出台《县属事业单位改制实施办法》。目前缙云县《关于深化县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已由县委县政府审议。二是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基层政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功能为指导思想。以坚持职能转变,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坚持权责一致,坚持开拓创新,坚持依法行政为原则。县委、县政府制订出台了《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三是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县政府制订了《关于实行“乡财乡用县管”财政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以乡镇财政的“三权”不变为原则:即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原则,实行预(决)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推进乡镇财政管理的改革。四是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发改委《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意见》的精神,按照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职能分开、财产分开的要求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在对全县的行业协会进行了摸底后,组织召开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协调会议,协调相关工作、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班子和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具体工作方案的制订,为下步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打好基础。

 

                   (市发改委综合体改处、缙云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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